石家庄机房是保障信息系统稳定运行的至关重要条件。为进一步提高系统、网络的运行效率和维护质量,执行规范化的系统、网络管理和设施、设备养护,确保全网安全、稳定运行,特制定工商系统机房建设标准及管理规范。
第1条:按照信息化建设“统一领导、统一规划、分级管理、上下联动”的指导原则,各级信息中心负责本级机房的建设和管理工作。市局信息中心负责指导县区局计算机房建设、管理工作。县区局信息中心(办公室)负责其所辖基层分局(所)的机房建设和管理工作。
第2条:市局机房是工商信息系统运行的核心部位,主要由服务器、网络设备、综合布线系统、电力系统、空调系统、消防系统、防雷接地、监控系统等设施设备组成。县区局机房包含市局机房大部分组成要件,但设备数量、架构层次、建设标准与市局机房存在差别。基层分局(所)机房包括网络设备、综合布线系统、电力系统、防雷接地系统等相对较为基础的设施。
第3条:机房管理员应加强业务学习,不断提高专业技能,树立全员服务、全力保障的意识,做到“响应及时、保障一线”。
第4条:各级机房管理员负责本级局机房的日常管理工作。保证机房的各类设施设备时刻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,确保系统、网络安全稳定运行。
第5条:机房建设要积极贯彻“因地制宜,量力而行”的原则。一般按技术指标和配套需求进行分类,可分为A级建设标准和B级建设标准。各级在机房新建、改造、扩建时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地选择建设标准,市局中心机房必须达到B级建设标准。
市局中心机房建设标准 包含要素有:中心机房的组成、建筑装修、供电系统、接地防雷系统、空调系统、照明系统、消防报警系统、安防系统、综合布线与网络系统等。
第6条:中心机房的组成
1、中心机房由主机房和辅助房间组成。主机房:放置各类服务器、主要网络设备、网络配线架(机柜)等。辅助房间一般包括:UPS电源间、专用空调控制室、灭火钢瓶间、监控室、信息管理人员办公室和维修室。主机房必须是专用房间,辅助房间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合并。
2、机房管理员办公室、维修室必须与主机房分离。
第7条:机房的建筑装修 为保障网络设备的高安全性、高可靠性,机房建筑面积必须达标(B级主机房要求最小使用面积不得小于40平方米);机房必须具备防尘、防潮、抗静电、阻燃、绝缘、隔热、降噪音的物理环境;机房功能区域分隔要清晰明了、便于识别和维护。 3.机房要有防水害措施,确保机房安全运行(机房一般都配备恒温湿装置,所以在一般情况下禁止使用冷、暖气系统,如已使用则必须对系统给排水管道采取严格的防漏及补救措施)。
第8条:机房的供电系统
1、保证服务器、网络设备及辅助设备安全稳定运行,计算机供电系统必须达到一类供电标准,即必须建立不间断供电系统(B级机房市电停电时,不间断电源系统主机电源实际输出功率宜大于后端负载1.5倍,满负荷运转时间不得小于120分钟)。
2、信息系统设备供电系统必须与动力、照明系统分开。(B级机房供电系统要求:频率,50Hz;电压,380V/220V;相数,三相五线或三相四线制/单相三线制;稳态电压偏移范围220v(-10~+10%);稳态频率偏移范围,50Hz(-0.5~+0.5%)。
3.电力布线要求:机房UPS电源要采用独立双回路供电,输入电流应符合UPS输入端电流要求;将市电不稳定性对机房产生的影响降低到最低;静电地板下的供电线路置于管内,分支到各用电区域,向各个用电插座分配电力,防止外界电磁干扰系统设备;线路上要有标帖表明去向及功能,保证维修方便、操作灵活。
第9条:机房的接地、防雷系统
1、石家庄机房内各个系统都有独自的接地要求,按功能分有交流工作地、安全保护地、静电地、屏蔽地、直流地、防雷地等。
2、中心机房的接地系统:必须安装室外的独立接地体;直流地,防静电地采用独立接地;交流工作地、安全保护地采用电力系统接地;不得共用接地线缆,所有机柜必须接地。(B级机房系统交流工作地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欧姆;安全保护地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欧姆;防雷保护地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欧姆;直流地,防静电地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欧姆;实际接地要求按照计算机设备具体要求确定)。
3、机房防雷体系:主要包括建筑物内、外两层防护措施和机房进出线防护措施。外部防护主要由建筑物自身防雷系统来承担;所有由室外直接接入机房金属信息线缆,必须作防浪涌处理;铠装光纤金属保护层进行可靠接地;所有弱电线缆不裸露于外部环境;弱电桥架使用扁铜软线带跨接,进行可靠接地;机房电源系统至少二极防浪涌处理;重要负载末端防浪涌处理。
第10条:机房的空调系统
通过该系统保持机房内相对稳定的温度和湿度,使机房内的各类设备保持良好的运行环境,确保系统可靠、稳定运行。(B级机房空调系统要求:全年温度,18~25℃;相对湿度,35~65%;温度变化率,<10℃/h;并不得结露)。市局中心机房必须采用专业空调,备份用的可采用民用空调。
第11条:机房的照明系统
保持机房内良好的光线照度,方便机房管理员管理维护。(B级机房要求:正常照明时,计算机机房在距地面0.8m处,照度不应低于300勒克斯,基本工作间和第一类辅助房间不低于200勒克斯)。机房必须有应急照明系统,由专线或电池供电,应急照明灯具的完好率应保证达100%。
第12条:机房的消防报警系统
1、机房的物理环境:机房的结构、材料、配置设施必须满足保温、隔热、防火等要求。
2、机房要有:温感、烟感、报警器等装置和消防设备、设施(必须采用气体灭火剂,严禁使用干粉和泡沫灭火剂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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